玄武岩砂浆的基本规定有哪些?
1、玄武岩纤维韧性砂浆应以短切玄武岩纤维作为主要增韧纤维,体积掺量不应小于纤维总掺量 50%。
【说明】韧性砂浆也可称为纤维增强水泥基复合材料或纤维混凝土,通过掺入适量的短切纤维作为基体增韧材料,与传统材料相比,具有较高的抗拉强度,并可以实现一定程度的受拉应变硬化。当采用韧性砂浆面层对砌体结构进行加固时,面层厚度较薄,并且直接面对外部环境,应具备较好的耐久性能及耐火性能。目前市面上常用的增韧纤维 PE/PVA 属于有机
合成纤维,耐久性不明,且纤维熔点低,高温作用下纤维熔化丧失强度,抗压抗拉强度大幅下降。玄武岩纤维具备高熔点、高耐久性、高强度等性能,以玄武岩纤维作为主要增韧材料的韧性砂浆具备高抗拉强度、高耐久性、高耐火性,能够满足加固面层长期性能需求。故本规程规定的玄武岩纤维韧性砂浆中短切玄武岩纤维体积掺量不应小于纤维总体积掺量的
50%。
2、砌体房屋采用玄武岩纤维韧性砂浆面层加固后的后续工作年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 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加固后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3、加固设计应根据项目加固需求选择合理的抗拉强度和极限拉应变等材料性能指标,并 应符合本规程第 4 章的相关规定。材料耐久性应满足建筑后续工作年限的要求。玄武岩纤维韧性砂浆面层加固技术适用的砌体结构房屋最大高度和层数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 的有关规定。当既有多层砌体房屋的总高度超过规定 3 米以内或层数不超过规定限值 1 层时,加固墙体应采用双面加固,加固面层总厚度不小于 50mm。加固墙体宜承担结构的全部地震作用。
玄武岩纤维韧性砂浆的制备与浇筑过程应采取措施保证纤维分散的均匀性。砂浆原材料应在工厂预拌成预混料。现场施工时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进行制备,搅拌机的转速不宜低于 45 r/min。
【说明】本条规定玄武岩纤维韧性砂浆应该在工厂生产成为成品干料,在施工现场只需加水搅拌即可,便于工程使用和质量控制。由于纤维表面要经过工艺处理才能保证其发挥良好的增韧效果,如果提前将纤维加入干混料中会破坏纤维表面的处理效果,因此宜将干混料和纤维分开配制,施工过程中采用纤维后加的方式进行搅拌。采用玄武岩纤维韧性砂浆面层加固砌体结构时,原墙体砌筑的块体实际强度等级不宜7低于 MU7.5。原墙厚不宜大于 370mm,不应大于 490mm。当墙厚大于 370mm 时,宜采用双面加固,并采取加强措施,增加面层与墙体的连接性能。
【说明】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 第 4.2.2 条规定: 刚性和刚弹性方案房屋的横墙的厚度不宜小于 180mm。当墙厚大于 370mm 时,为实现面层加固效果,宜采用双面加固,并且采取开凿方孔、布置拉结筋或增加抠缝深度等措施,增加加固面层与墙体的粘结性能。对加固过程中可能导致的倾斜、开裂或局部倒塌等现象,应预先采取安全措施。并采
取可靠措施防止墙体在面层施工过程中失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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